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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意教育中的藝術表現
------ 聽覺與動覺領域 ------
劉嘉淑
音樂教學若能讓幼兒同時透過語言、節奏及肢體律動的遊戲,直接感受音樂的輕與重、速度的快與慢、聲音的高與低、節奏句型的改變、樂句的長短等變化,這種兼顧聽覺與動覺、手腦並用的教學是藝術性音樂教學。倘若音樂教學能順應幼兒的發展,設計適當的遊戲活動,能以幼兒為本位,尊重幼兒的自由探索、模仿與即興創作,提供快樂的音樂學習環境,讓每個幼兒都有自主決定權,又能在公平、互信、安全、有默契的氣氛中參與各項活動,這種兼顧身心發展的教學就是情意的音樂教學。音樂教學在幼兒成長時期佔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也十分受幼兒教育界的重視。由於幼兒的右腦正活躍,學習腦波的效能亦達顛峰期,幼兒的生理及心理同時在發育中,加上正值幼兒聽覺與大肌肉動作發展敏銳期,感受性直接而靈敏,反應力強、可塑性也很高,但是卻還不能透過高深的技巧或複雜的文字來表達內心的感覺,於是透過非語言、非文字的音樂情意表達卻扮演極為重要的角色。音樂的感受需要透過遊戲的參與來體驗,而表達則需要溶入『情意』的養分,才有內涵、有生命、有感動,能夠滋潤心靈並引起共鳴。這種反應正是幼兒的本能,因為幼兒容易把內心鮮活的感覺以哼唱或肢體動作的方式表達出來;也許是純真的童言童語,也許是隨口哼唱的旋律,也許是即興的手舞足蹈,卻都是幼兒純真的情意表達。因此,我們可以推論:為幼兒準備多元而豐富的音樂情境,讓他們每天聽到的、看到的和觸摸的感覺是舒服、悅耳、有秩序的,必能讓幼兒的情意得以舒展,也深刻影響幼兒全人格的發展。音樂活動可以豐富幼兒『美』的聽覺和『平衡』的動覺,留下精彩的經驗與記憶,可以安定幼兒的情緒,身心與大腦神經亦得以均衡發展。在幼兒教育中,它正扮演無可替代的重要角色。
一、音樂與大腦發展:
幼兒是學習音樂的重要關鍵期,因為這個時期是幼兒的大腦發展期,也是聽覺與動覺快速發展期。由諸多研究資料顯示3-6歲的幼兒是大惱新皮質生長成熟期,這時,他們的學習力與模仿力很強,尤甚是音樂及語言的吸收力就像海綿吸水一般迅速。因此我們可以說幼兒是學習音樂的黃金關鍵期,也是氣質養成的重要契機。而大腦的右腦又稱「音樂腦」及「感性腦」,是負責司掌音樂的,右腦的學習腦波,不但能接收音樂的訊息,還能不斷累積,並且自然溶入思想與行為表現。 ( 林舒泠,2002 ) 又因為人類大腦的學習與記憶深受音波刺激所影響,音樂能澄靜腦波並增強記憶,音樂的種類、節奏、速度、強弱與拍子,適可用來調整腦波之震盪頻率,若能配合以身體之鬆弛與能量釋放的肢體動覺活動,則達成超記憶學習能力是輕而易舉的。(王寶星,2003 ) 。聽音樂還可以改變心靈的感動與探索方向,能使幼兒快樂,增進幼兒的聯想力和想像力,並能豐富幼兒的情感心靈。(大野裕/日本醫學博士,2004 ) 因此幼兒時期接觸音樂活動越多,越能培養出健全的人格與良好的氣質,但是要有情意的音樂活動才能收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何謂藝術性音樂教學與音樂表現
藝術教育是引導幼兒透過藝術活動的體驗,有了深刻的感覺後再加以聯想、創作或表達。藝術活動需要完全尊重個體:在音樂情意活動中,每個幼兒都有參與遊戲、自主決定、即興創作、發表及當領袖的機會。其次是循序漸進,適時引導幼兒各方面的發展。理想的音樂藝術教育應兼顧『情意』、『認知』及『技能』,教學活動應讓幼兒無論參與哪一項活動都能勝任愉快,並以公平、公正與被尊重的感覺培養幼兒的自信、快樂、互信、服從、配合、關懷、安全感與領導統御力。因此,幼兒的音樂情意教育是以幼兒為主角,老師順應幼兒的發展提供適性的音樂藝術活動,讓幼兒不管是唱一首兒歌、敲擊一段節奏、演奏一首小曲、即興創作一個樂句的旋律或語言節奏,都是從情意出發,就好像透過音樂的語言說一段話似的,能與人溝通,也容易引起共鳴。
藝術性的音樂表現必須有情意的內涵,綜合多項藝術來表達,如:歌唱+律動+伴奏,音樂+舞蹈,語言+身體樂器+節奏+律動+合奏,音樂+戲劇等,如果每項活動都加入幼兒的即興創作,同時能把故事的劇情溶入,就像是說出一則有血、有淚、有笑聲、有吶喊也有嘆息的動人故事,這就是富有情意的音樂藝術表現。否則就像背書匠一樣,只是發出一連串無意義的聲響,不但演奏(演唱)者像是說著一篇言不及義的空洞演說,無法感動自己與聽眾,更無法引起共鳴。

音樂藝術課程的教學者若是忽略「情意」教育的重要性,不顧幼兒的發展,只是一昧的灌輸音樂理論,並在演奏技巧上過度錘鍊,甚而要求幼兒過度練習,參加各類音樂比賽,並以得名高下決定幼兒的音樂成就。倘若音樂教學者對工作毫無熱情,不能長期觀察、關懷幼兒的身心發展,未能隨時記錄幼兒在音樂藝術方面的表現,以調整教學策略,其結果不但無法達到情意教育的目標與效果,甚且對幼兒的身心均造成嚴重傷害。
三、現代音樂教育思潮的改革對情意教育的影響
早期臺灣幼稚園的音樂教育,普遍以邊唱兒歌邊表演的方式(唱遊課)教學,老師彈奏風琴伴奏,小朋友引吭高歌,歌聲處處可聞。近年來,國際間興起的音樂教育新思潮 (奧福、高大宜、達克羅茲、鈴木、高登 ) 深深的影響著國內音樂教育的發展,他們都主張音樂教學應注重情意表達,也就是要像說話一樣表達自己的感覺,還要顧及聽覺及動覺的發展,如:一邊以身體樂器拍打固定的伴奏,一邊聽熟一段樂曲或節奏樂句後,不但要哼唱一樣的旋律樂句或透過身體樂器拍打節奏樂句,還能即興創作一段新的樂句。音樂課不再只是毫無感覺的大聲唱歌,或機械式的把歌詞手語化表演出來,也不再是樂理符號的灌輸與反覆操練難度高的合奏曲。取而代之的是透過肢體動作的探索、體驗與即興創作,自然反射到聲音(音樂)的探索、體驗與即興創作,透過語言、節奏、律動的統合教學,自然引伸到音樂即興創作與大合奏,情意的音樂藝術教學思潮正在各級學校被重視而推廣。而國內教育當局亦強調藝術與人文教育的重要,於是提出音樂教育改革方案,主張學校音樂教育應著重創造力與思考力的養成,強調音樂活動應該統合歌唱、動作與舞蹈,讓幼兒同時透過聽覺與動覺學音樂,達到知性、感性與創意相溶合的目的。國內幼兒教育界率先響應,成為音樂教育在台灣的第一波改革者。
當代聞名國際的五大音樂教育主流分別是:
奧福音樂教學法 ( Carl-Orff , 1895 - 1982 )
高大宜音樂教學法 ( Kodaly Zotan ,1882 – 1967 )
達克羅茲音樂教學法 ( Emile Jaques – Dalcroze ,1865 – 1950 )
鈴木音樂教學法 ( 鈴木鎮一 ,1898 – 1998 )
高登音樂教學法 ( Edwin Gordon )

五大音樂教育思想均主張幼兒是音樂教育的黃金期,不但強調音樂教育的重要性,更強調音樂活動需由情意出發,配合幼兒身心靈的自然發展,將音樂溶入歌唱與體能(舞蹈)的藝術活動中,引導幼兒擁有獨立思考與即興創作的空間,透過綜合音樂、動作、戲劇、遊戲等方式接觸並學習音樂,表達自我情感與意念,並享受在 “美”的節奏與旋律中,得到充分的參與及成就感。此論述亦與當代教育哲學家的思想不謀而合,如:古希臘哲學家柏拉圖曾經說過:「音樂之於心靈,猶如空氣之於身體」。法國教育家盧梭主張兒童教育應遵循自然的法則,認為教育應順應幼兒的發展順序,因勢利導並培養幼兒觀察、思考與感受能力。瑞士教育家裴斯塔洛齊發現人的智力、精神和身體是完整而不可分割的,主張音樂活動必須結合動作教學。德國教育家福祿貝爾主張教育應以幼兒的興趣與本能為基礎,培養幼兒在自然環境中成長,並得以發展自己的潛能與天性,他並認為音樂能提昇幼兒聽覺的敏銳度與肢體動作的靈活度,也能安撫幼兒的情緒,改變幼兒的行為,培養健全的人格。皮亞傑完整的思想活動應遵循以下順序︰1. 喚起求知興趣; 2. 初步探索問題;3. 提出假定的概念;4. 選擇恰當概念;5. 概念的證實。

在這些教育思想的影響下,奧福認為音樂不應單獨表現,應與語言、節奏、動作和舞蹈緊密結合,主張音樂與律動(舞蹈)不可分,同時透過即興演奏的遊戲,實際參與其間,身體樂器與語言節奏是教學重要素材。高大宜認為音樂是人類最基本的精神糧食,音樂屬於每一個人,它應該是每個人都能理解的語言,而人聲是與生俱有的樂器,歌唱是本能,主張教學應本土化,以母語及本土童謠為基本教材。而達克羅茲則認為音樂應與運動同時存在,讓幼兒透過聽覺和動覺的結合,達到心理與生理上的和諧,主張透過肢體動作感應樂曲的拍子、速度、節奏等元素的變化,才能喚醒幼兒天生的音樂本能。鈴木鎮一認為應該給幼兒一個「美」的音樂環境,幼兒若能透過聽覺熟悉音樂的語言,就能運用音樂語言來表達及創作,同時他主張幼兒是學習音樂的重要關鍵期。高登認為音樂潛能是每個人天生的本能,從出生到六歲是最重要的學習期,歌唱是主要遊戲活動。

四、兒童文學及音樂的重覆形式合乎幼兒情意發展

張宜玲在幼兒保育學刊 (2005年,第三期)『童話故事的重複形式及其表現技巧之探討與應用』一文中指出:從心理發展與幼兒的教育歷程中發現,重複的形式與趣味是幼兒文學的特色,因重複的本身富有幼兒發展的需要,而重複的趣味,最能引起幼兒的共鳴,是一種符合幼兒身心發展的韻律節奏。張宜玲並認為兒童文學(童話)的重複形式與音樂的迴旋曲式具有相同的趣味與功能。重複形式在樂曲中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因為音樂是抽象的藝術,美妙的旋律樂句隨時間的流動而消逝,既摸不著也看不到,不留任何痕跡,不容易留下深刻的印象。所以無論是古典名曲如:莫札特的『土耳其進行曲』,或世界兒歌如:『小星星』,都利用重複的形式讓主要的樂段或樂句再現,不但能讓幼兒在聆聽或演奏重複樂段及樂句時心裡舒坦而放鬆,同時也達到教學與欣賞的效果與目的,因為它符合幼兒身心發展。如果重複的樂段(A)是回家(歸位),那就是呼氣、是放鬆,也是一種安全的感覺,那麼不同樂段 ( B.C.D ) 的插入就是深吸一口氣不斷的外出,面對不同的探索,迎接新的挑戰之後再回到安全堡壘的A段,這就合乎了幼兒的情意發展。

註:迴旋曲(rondo)的形式- ABACADA

五. 奧福的情意教學分析

奧福音樂教學法對於幼兒身心發展的配合與照顧,是細膩與周詳的,以下是我們的分析:

*奧福音樂教學有許多重複形式的運用正符合幼兒發展:

a. 透過『重複』模仿來累積幼兒旋律與節奏的語彙,作為將來即興創作的能量。
( 回音遊戲—AA )
b. 透過重複模仿老師的旋律或節奏問句,僅改變最後結束音或拍子成為答句。
( 音樂問答遊戲—創作教學AA’ )
c. 運用主要樂段的重複(A),加上不同樂段的插入( B.C.D. )構成迴旋曲式的樂曲教學。
( 迴旋曲式:A-B-A-C-A )
d. 重複形式的音樂曲式教學:
一段體 → A A / AA’ (附譜1&2) 兩段體 → AB / ABAB
三段體 → ABA (附譜3) 迴旋曲式 → ABACA (附譜4)

*奧福教學法更主張引導幼兒透過聽覺與動覺的自由探索,不但合乎幼兒情意發
展,更達到教學效能:

a. 空間的探索
鼓勵幼兒透過肢體動作去探索自身週圍空間的各種可能性:沉重與輕飄、向下與向上、向內與向外、直線與彎曲等,並體驗身體的重心位置和動作平衡。

b. 聲音的探索
對聲音的探索是從生活環境中的聲音開始。如:
1. 狗叫、關門、飛機飛過頭頂、東西掉到地上的聲音、人聲(口技)。
2. 幼兒自己決定或自創的自然樂器。如:葫蘆裝沙,空心木頭,乾燥的豆莢。
3. 幼兒可以玩弄並實驗各種聲音的特質:像是堅硬的聲音,柔軟的聲音,木頭的聲音,金屬的聲音,沙沙聲,堅實的聲音。
4. 幼兒開始時不需要使用一般的學校樂器,而是用這些原始樂器發出的聲音會被排列組織成簡單的音樂形式( 架構);而樂曲必須具有開始和結束,並且具有一定的長度。這樂曲並非作為表演用,而是要在下一個階段的探索中繼續發展。
5. 人聲也同樣被視為需要探索的一種聲音來源。幼兒發現有許多用口技(嘴巴)來表現的聲音奇妙而有趣,而且這些聲音的開發在未來有助於語言和歌唱的發展。幼兒可以玩弄說話的聲音:無意義的字和聲音同樣能讓幼兒感到有趣,使用這些元素更是朝向完全音樂藝術的體驗邁進了一大步。

c. 聲音和肢體的統合
在奧福教學法中最重要的樂器就是身體,其次就是人聲,因為這兩樣都是包含在人體中,身體的任何部位都能被用來拍打一個基本的節奏型,而且在身上拍打節奏時,可以直接感受到力度與速度的變化。在初期,身體能被用來作為主要的說話和歌唱伴奏樂器,而且不需加入其他樂器。這個模式是來自早期的文化;算是”基礎性”的音樂遊戲。身體這個樂器終究會被用來在不同的空間層次中表達四種聲響:

彈指 (彈舌) 高
拍手
拍膝
踏腳 低



*奧福為教學者指引了不起的教學方針,順應幼兒情意發展:

1. 重視幼兒自發性的意念與想法,引導幼兒透過活動的實際參與,親身體驗並感受音樂元素的變化。(音樂元素:拍子、節奏、樂句長短、強與弱等 )
2. 引導幼兒嘗試『肢體放鬆』與『肢體語言』的開發,有助於增進與人的溝通能力,並且容易合群有成就感,又能避免造成『音樂學習』的傷害。
3. 以肢體的律動來感應固定拍、樂句、節奏、樂曲的段落(曲式)、漸強、漸弱、快、慢、高、低。
4.音樂與舞蹈是不可分的,舞者要具備演奏能力,演奏家要具備舞蹈能力。也就是說:音樂的演奏要有舞蹈的律動感,舞蹈的表演要有音樂的流暢感。
5. 教學沒有既定的教材與進度,教學者可以隨機採用幼兒即興創作的片段,作為教學的基本素材或成為可繼續發展的段落。
6. 注重情意與感覺的啟發,透過自由探索與即興創作的活動,培養幼兒的成就、自信及領導統御能力的養成。
7. 教學的過程重於結果,不主張為表演或比賽而教學(訓練)。
8. 要以故事的情節感動幼兒,再引導幼兒像說故事一樣唱出兒歌或演奏樂曲,不是每一首兒歌或演奏曲都要大聲(用力)而毫無感覺。當幼兒能唱出有情節的兒歌,或演奏出有故事性的音樂來,不但容易感動自己也感動別人,這樣才符合奧福情意教育的目的。
六. 音樂情意教育如何運用在幼兒教育
1. 協同課程的安排:
目前臺灣幼稚園的音樂教學,大多安排在協同課程裡,大部份的幼稚園都採取外聘專業音樂老師到校兼課教學,音樂老師必須配合幼稚園的學習主題或單元擬訂全學年的教學活動與目標。也有幼稚園聘請專職音樂老師負責全園音樂教學與教材研發,但是也只是配合進度教學,較無法顧及幼兒情意發展,也沒能與幼兒在生活上有更緊密的相處,更徨論對幼兒的深入瞭解。
2. 音樂環境的安排
幾乎每個幼稚園都有音樂播放系統的設備,配合幼兒的作息播放音樂,如:早晨進入校園及下午放學時有進行曲播放,讓幼兒踩著歡樂的腳步上學或放學。點心與午餐時間有輕快的旋律與節奏,讓幼兒用餐愉快。午睡時有緩慢輕柔的音樂陪伴幼兒的安靜睡眠。這是製造環境氣氛的音樂,讓幼兒徜徉在快樂安祥的環境,感覺舒暢又安全。
3. 教室裡音樂區的設置與自發性的音樂能力建構
國立臺南教育大學幼兒教育系李萍娜教授在『幼兒在音樂區行為之探究』論文指出,(李萍娜,2007)幼稚園的音樂教育除了透過老師主導設計的團體教學活動外,還要有音樂學習區的設置,讓幼兒在音樂區有機會主動建構學習並與同儕互動。李萍娜教授以南部眷村裡公立幼稚園的一班大班幼兒為研究對象,一邊進行臨床教學,一邊在教室裡設置音樂區,音樂區內的樂器隨時視情況更換或補充。研究者利用幼兒的角落時間,從旁觀察並記錄幼兒進入音樂區之後的行為發展,發現幼兒在音樂區的行為從探索、即興、精熟,以及精熟中再探索,不但能自行建構音樂活動,還能進行音樂教學的延伸活動,並與同儕互相激勵、學習、模仿、教導與示範。我們發現音樂區的設置,能讓幼兒進行自我滿足思想建構的樂趣與成就,這也是另一種重要的情意音樂教學。
綜觀今日臺灣幼稚園的音樂教學,幾乎都把音樂課排入協同課程,同時也用心安排校園及教室的音樂播放系統,但是「音樂區」的設置尚未被重視。從李教授的研究發現,音樂區的設置值得幼教界重視,不要輕忽音樂區對幼兒音樂情意發展的重要與自我學習及探索的效能,。
七、奧福教學法與特殊教育的音樂活動

奧福教學的音樂活動富有情意,非常適合用於幼兒特教班的團體遊戲,可以滿足幼兒的參與感及成就感。1985年8月台南神學院院長夫人蕭碧玉女士,在台南神學院舉辦一週的『奧福音樂教學研習』活動,其中蕭老師示範了一堂『特殊幼兒音樂教學』課程。原來蕭老師長期在台南的『瑞富益智中心』當義工,以『奧福音樂活動』為院內幼兒上課。只見八位行動不便的幼童,歪歪斜斜的走進教室,並圍圈坐下,在五十分鐘的課程中進行了以下音樂活動:
1. 配合老師的直笛吹奏,幼兒輪流在每個樂句的第一拍傳球給別人,接到球後要注意聆聽音樂,等到一個樂句結束了,才準備把球滾出去。
2. 老師搬來一個中國堂鼓,並以緩慢的速度在鼓上重複敲打相同的節奏,全體幼兒模仿老師的節奏,拍打自己肚子,然後幼兒一一輪流上台即興敲打自己的節奏,其他幼兒模仿拍打不同的節奏。
3. 老師帶著幼兒一邊唱歌一邊跳舞,幼兒並過來邀請坐在旁邊觀摩的老師們一起跳舞。

我們從幼兒各方面的表現,見證了蕭碧玉老師示範了一堂充滿情意的音樂教學,分析如下:
a. 每個幼兒都是障礙兒,無論接球或滾球都困難,但是他們卻能一邊『聽』音樂,一邊準確的把球傳出去,幼兒不但能專注的傾聽,並能分辨樂句的長短。
b. 幼兒拿起鼓槌和敲擊的動作很吃力,老師讓每個幼兒輪流上臺即興,以自己的速度,重複的敲打自己獨創的節奏,每個幼兒都樂於模仿,勇於表現,幼兒表現得自信並與同儕有默契。
c. 雖然孩子們唱歌口齒不清,但是卻能一邊唱著不成調的歌,一邊吃力的跳舞,還要熱情的過來邀舞。從他們身上只看到快樂、自信與滿足,一點也看不到痛苦。
在那一天的示範教學活動中,顯示出蕭老師的愛心與耐心得到幼兒的信賴,更見
證了情意音樂教學的效力無窮。


八、愛彌兒幼兒園課程實例 - 聲音的世界 - 帶班老師 劉曉晴

愛彌兒幼教機構在2003年,由某班師生一起探索『聲音的世界』。這是一段引領幼兒透過遊戲、發現問題、討論、想像、自由探索、尋找答案(聲音)、即興創作生活聲音與即興演奏及指揮的藝術活動。幼兒不但留下深刻的記憶,更是一段美好的藝術情意探索過程。整個活動的過程都以孩子為主角,幼兒需透過實物操作與遊戲的具體活動,累積觀察、體驗及動作反應力的經驗後,才有進一步使用半具象與抽象符號的能力,而這種能力又能提昇音樂的演奏力與創作力。幼兒對於音樂的學習恰好符合幼兒發展與認知學習的次序,也符合了以下的情意教育主張:
1. 盧梭主張幼兒教育應遵循自然的法則,順應幼兒的發展。
2. 裴斯塔洛齊主張人的智力、精神和身體是完整而不可分割的,感覺是統合的。
3. 福祿貝爾主張教育應以幼兒的興趣與本能為基礎,培養幼兒在自然環境中成長。
4. 皮亞傑完整的思想活動應遵循以下順序︰喚起求知興趣→初步探索問題→提出假
定的概念→選擇恰當概念→概念的證實。
5. 李萍娜教授主張音樂區自發性學習與建構效能:從探索、即興、精熟,以及精熟中再探索,能自行建構音樂活動,能進行音樂教學的延伸活動,並與同儕互相激勵、學習、模仿、教導與示範。(李萍娜,2007)
6.奧福主張透過聽覺及動覺的探索、體驗、感覺與即興進行音樂活動,尊重幼兒的
自主意念與平權,培養幼兒與同儕不但有良好的默契與合作,還要增強幼兒的信賴
感、成就感與安全感,達到健全人格的養成教育。

以下是針對『聲音的世界』活動過程的情意教學分析:

老師發現幼兒在積木角拿著圓柱體積木撞擊其他積木,同時告訴老師:「我們在打
鼓」,老師與幼兒討論『如何讓別人知道我們在打鼓?』於是,他們在積木角開始蓋起許多鼓的造形,老師在娃娃家內加入不同種類的鼓,於是,幼兒試著拍鼓,並且隨意敲打發出聲音,之後引起一連串的探索活動:

自由敲敲打打的結果,發出吵雜的鼓聲

吵雜的鼓聲使人聽了不舒服,先有幼兒發現問題也提出抗議,才有接下來的討論,並找到解決的方法—輕輕敲、輪流敲…等。幼兒是活動中的主角,他們可以自己決定怎麼玩(打鼓)而不受老師的干預,在遊戲中自己發現“太吵”的問題,然後自己想出解決的辦法。因為,輕輕敲、輪流敲的辦法是他們討論出來的,不是老師強制規定的,因此再次拍打樂器時,願意自我控制敲擊的力道,也會改用其他方法發出不一樣的音色與音響,如:用手掌摩擦鼓面、以拳頭或指尖輕敲鼓面等。

* 情意音樂教育的實現:
1. 活動是在自然的環境中進行,幼兒自發性參與並從活動中興起『聲音探索』的意念。
2. 老師尊重幼兒的想法,幼兒彼此間也相互尊重,才能發現問題並想出方法解決問題,其中有傾聽、有接受、有包容、也有等待與禮讓。
3. 自我探索樂器的發聲法,並能控制敲擊樂器的力度。

認識鼓類樂器:

幼兒經由不同的感官認識樂器,符合感統與認知的發展,他們透過視覺、聽覺和觸覺認識樂器的外形、顏色、聲音和觸感,最後加以描述和記錄後,又到鼓店去實際參觀。老師引導幼兒描述看起來、聽起來或摸起來的感覺,結果,幼兒能用自己瞭解的語言說:「手鼓看起來像木頭。」「鈴鼓聲音像手搖鈴一樣ㄌㄧㄤ、ㄌㄧㄤ。」「曼波鼓摸起來軟軟的。」「雞蛋沙鈴頭尖尖的。」幼兒對樂器的描述有真實感,而且使用了自己的語言和自己的描述方式,到鼓店參觀的時候,又近身看到樂手當場敲擊鼓樂,更進一步聽清楚了不同的鼓聲。

* 情意音樂教育的實現:
1. 老師由幼兒玩積木的活動中,先引導他們認識“鼓”的類別、形狀和聲響,然後再讓他們即興敲打並自由表演,享受了即興演奏的樂趣。

2. 幼兒的思想被開發,動機被採用後,老師更加入探索行列而不只是告訴他們答案,引導的過程合乎幼兒對“打鼓”的理解與思考的延伸。
3. 老師引導的手法自然而不牽強,幼兒是活動中的主角,是被尊重的個體。

聲音的探索:

老師與幼兒玩語文遊戲時,編了一首有許多交通工具聲音的兒歌之後,幼兒試著把生活中的聲音編到兒歌裡。於是老師設法引導到火車站、教室內、教室外甚至戶外,嘗試尋找並發覺更多不一樣的聲音,他們設法錄下所有的聲音,收錄回來之後還彼此分享並嘗試模仿。當幼兒發現錄回來的聲音不易辨認時,老師提出問題,讓他們想出錄音之前加註說明:「○○的聲音」,終於把問題解決了。

* 情意音樂教育的實現:
1. 由近而遠的聲音探索順應幼兒的發展,也符合奧福對聲音探索的教學原則。
2. 老師引導幼兒認識並收集“聲音”時,每個階段都是由前一個活動發展而來,而且活動範圍由近而遠,容易被孩子理解,也容易引起進一步探索的樂趣。
3. 在老師的協助下,幼兒想辦法解決自己的問題,不但讓他們有參與感、成就感與自信,在與同儕一起討論與分享時,也能培養合群的人格特質。這樣的活動合乎李萍娜教授的自我學習行為發展,幼兒也是教學者。

更多的發現與即興創作:

首先幼兒發現生活中充滿“聲音”,如:拍櫃子、拍垃圾桶、關門、開門、馬桶沖水等,接下來更發現拿取物品的姿勢不同時會發出不一樣的聲音,如:拖把拖地的聲音和用棍子敲打拖把橫躺地板的聲音不一樣,掃把掃地的聲音和拍地板的聲音不一樣,書本翻頁與用書本拍地板的聲音也不一樣,這就是他們經由實驗後的發現,也激起即興創作的興致。後來到戶外時,發現不用敲打就有的『自然』的聲音,如:鳥叫、風聲、雨聲、垃圾車、摩托車、消防車、警車、救護車的聲音。當他們嘗試把身邊的物品發出不同聲音時,不但滿足了探索新知的欲望,同時也容易激起即興演奏的樂趣,因為有了更多聲音的發現之後,信心也增強了。後來他們進行分組合奏「生活中的聲音」時,為了找出五種不一樣的聲音來合奏,找來杯子、牙刷、奶粉罐……等,還用這些生活樂器來演奏,想像空間開放了,創意多了,舉一反十的轉化能力也增強了。

* 情意音樂教育的實現:
1. 先解決舊問題,再面對新挑戰的學習方式讓幼兒有安全感,符合幼兒身心發展。
2. 幼兒透過不斷地探索、收集並嘗試模仿生活的聲音之後,他們越來越能靈活、精準的使用自己的發聲器官了,原來,『人聲』的探索與開發正是現代三大音樂教育家的共同主張( 奧福、高大宜、達克羅茲)。
3. 幼兒不但不怕面對問題,而且勇於探索與創作,無形中累積了孩子邏輯思考和解決問題的能量。長大上小學以後,當他們遇到課業上的困難時,這些舊經驗將轉化為幫助他們解決課業上的問題。
4. 幼兒在探索生活的聲音時,發現拿取物品的姿勢不同時會發出不一樣的聲音。這時他們已經運用了奧福音樂教學法中『聲音和動作』的統合活動。

更多創意與合奏意念的興起

音樂老師配合幼兒的聲音探索活動,先是播放『STOMP』打擊(破銅爛鐵)的音樂會影帶,擴展他們尋找聲音的範圍。接著音樂老師又在課堂上,教幼兒樂器的正確打擊法,並教他們先熟唸語言節奏後,再把語詞抽掉只拍打出節奏句。最後把幼兒分組,利用樂器配合兒歌進行合奏,幫助他們發展出較穩定的節奏感與音感。幼兒剛開始有節奏出現時,急於一起即興敲打,這時他們發現每個人敲擊的速度不一樣,很不好聽,於是經過討論後,先確定使用哪些種類的物品來敲擊,再決定拍打出幾個聲音,最後又決定由一位孩子出來指揮,大家配合指揮來演奏。最後,幼兒決定大家一起配上『小樂隊』的音樂來個大合奏,因為他們發現『小樂隊』的節奏輕快而明顯,容易合奏又好聽,同時決定在過年活動中呈現。
一開始,幼兒隨意敲打時,發現聲音太大讓別人不舒服,於是想出要自我控制敲擊的力氣輕輕敲、輪流敲,才不會吵別人。後來又發現大家速度不一樣時,也無法合奏,於是想出需要有一些條件限制,並且找一位指揮來進行合奏。最後他們決定以“做聲音書”和“音樂表演”做為整個活動的綜合與延伸。幼兒有充分思考與發表意見的空間,是自己的意願而不是老師的規定,因為他們的思想是被尊重的。

兒歌創作 — 車子聲音 叭 叭 叭
火車聲音 ㄑ ㄑㄧㄤ ㄑ ㄑㄧㄤ
賽車聲音 咻 咻 咻
救護車聲音 ㄛ ㄧ ㄛ ㄧ
警車聲音 ㄧ ㄛ ㄧ ㄛ
消防車聲音 喔 喔 喔

* 情意音樂教育的表現:

1. 創意小達人,完成大成就:兒歌創作包含音樂元素中的語言、節奏及聲音,
是一首結構完整的小曲。
2. 在活動發展的過程中,幼兒經過活動參與並提出改進的意見,再經過少數服從多數的民主程序及不斷在嘗試錯誤中力求改進的結果,奠定了探索的態度與思維。
3. 他們在活動中發現,假如大家一起合奏時拍子不一樣,速度也不一樣,結果呈現出吵雜的噪音,聽了很不舒服。於是奧福音樂活動的『固定拍的遊戲』『互相傾聽的合奏遊戲』與『指揮遊戲』便自然被需要。

以幼兒的發展為主體的探索教育,符合情意音樂教育的理想:

由愛彌兒探索『聲音的世界』活動中,我們可以再一次檢視它符合情意教育的部份:老師協助幼兒進行每一項探索活動時,總是先考慮:「幼兒的舊經驗裡還缺少什麼?」、「提供什麼新經驗對他們最好?」、「如何陪著幼兒尋找並探索各種聲音?」以及「如何引領他們經由思考、探索並嘗試即興表演?」,老師是幼兒的好朋友,還提供了舞台讓他們盡情表演。幼兒不斷提出問題也不斷尋找答案,他們情不自禁地往前探索,有著強烈尋找答案的欲望,最後都得到滿足,老師則一邊參與活動一邊尋求社會資源(參訪鼓坊),老師的出發點是對幼兒的關懷,是愛,幼兒的動機則是對未知事物探索的熱情與好奇,加上音樂老師適時加入探索活動,更讓他們的「思想的結」得到出口,總之,我們看到的是一幅由『情意』交織出來的『聲音之畫』。
註. 反覆形式的音樂曲式譜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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